甲方(产品提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运营推广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推广甲方指定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1. 甲方为指定产品的服务提供商,负责:
1.1.1. 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指导乙方对乙方客户进行销售;
1.1.2. 向购买指定产品的客户交付相应产品、提供相应服务。
1.2.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指定产品的运营推广合作方,负责:
1.2.1. 运营推广指定产品;
1.2.2. 按本合同附件《运营推广方案确认书》为甲方提供运营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