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21时许,张志豪像往常一样从外面送完货后回到中山市坦洲镇海伦堡六期的仓库,正在倒车入库就上来几个身着警服的公安人员对他进行盘查,然后张志豪就下车配合警方的工作。下车后他才发现,一同被查获的还有老乡郑志帆。两人被带进仓库,随后,公安人员在仓库里发现了一大批香烟。这些香烟中有国内牌子如芙蓉王、中华、红双喜,国外的则如万宝路、爆珠等。每个品种都有十多条至几十条不等,郑志豪很懵,想着自己老老实实给别人送货,怎么就招惹上了警察了呢?难道这些烟有问题?
第二天凌晨3时许,他和张志帆都被带到烟草局,10时许,又被带到派出所接受检查。派出所公安同志告诉他,他涉嫌非法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会被判刑。根据法律规定,他可以请律师。
家人在得知此事后,万分焦急,在如今这个本科毕业生都不好找工作的时代,一个初中毕业生,他还那么年轻,如果被判刑,那可怎么办啊?那他的人生可就毁了!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在深圳工作的老乡推荐了谷泰律所张银德律师给张志豪父亲。张律师接受了委托后,知道张志豪家里经济拮据、还未成家,父母亲都是勤劳俭朴的老农,顿生恻隐之心,便决定义务为这个年轻人提供法律服务。
张律师马上投入到张志豪案件的研究,经过数日通宵达旦的工作,张律师走访了案发地附近居民、询问了张志豪送货的客户、会见了在派出所的郑志豪,最终形成了一系列证据,可以证明张志豪对他送的货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仅仅是个送货的司机,并且其在关押期间表现良好。并且张志豪还年轻,如果存有案底,将断送他的前途。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可以争取申请公安机关对张志豪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经一番不懈努力对公安机关情、理、法的说辞,2018年3月25日,一封快递放在了张律师桌上,是公安局寄来的对张志豪做出的撤销立案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