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纠纷中,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诉讼里极为关键的一环。作为龙华的婚姻律师,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这方面的问题,今天就给大家详细讲讲。
根据《民法典》第 1079 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怎样才算感情确已破裂呢?法律给出了明确情形。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则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要证明这一点,比如收集配偶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重婚情形),或者双方长期共同居住的租房合同、邻居证人证言、两人亲密行为的照片或视频等,都可作为有力证据。若发现配偶在外面有 “家外家”,长期与第三者共同生活,就可留意收集这些方面的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证明此类情况,遭受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受伤时的照片或视频、妇联等机构的调解记录等都是重要证据。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受害者及时报警并就医,这些记录就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要证明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可提供参与赌博的现场照片、视频,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因赌博被抓的记录),戒毒所的相关证明(针对吸毒),或者证人证言证明其长期存在这些恶习且经多次劝解仍不改正。比如,配偶因赌博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这些处罚决定书就是很好的证据。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证明分居,首先要有分居协议,明确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起始时间等内容。若没有分居协议,可提供租房合同(证明一方在外租房居住)、小区物业证明、水电费缴费记录(显示分居期间一方单独居住产生费用)等。还可以通过双方的聊天记录、邮件等通信记录,其中涉及关于分居事实和原因的表述也能作为证据。例如,夫妻双方在微信聊天中明确提到因感情不和分开居住,这就能辅助证明分居情况。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 1989 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多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像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仍与其结婚,或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一方欺骗对方,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且无和好可能;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共同生活多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经批评教育、处分,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等。
在实际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只有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才能在离婚诉讼中有力地支持自己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主张,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在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